| 操作程序 |
校、省级“双优生”的评选条件及程序
1.条件:
(1)必要条件:
① 遵纪守法,思想品德高尚。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,未受到任何处分。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的三好生或优干称号;
② 各科学习成绩均及格;
③ 积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,获二级以上(含二级)证书(计算机专业必须达三级);
④ 积极参加英语等级考试,获二级以上(含二级)证书(英语专业必须达三级);
(2)具体条件: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得分如达到该生文化课应得素质总分(按成绩优秀计分)的85%(学生综合素质总分=50分基本分+实得分),并满足上述必要条件者,即可评为校、省级“双优生”,校级“双优生”名额不限。
2.双优生评定程序:(1)试评:各班可依照文件每学期进行一次试评,试评结果不上报学校,只作为班主任终评参考和班级学生的自我教育形式;(2)终评:各班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填写附有原始材料的申报表,交政教处审核,最后提交考评小组审批;(3)公示:学校考评小组通过后,政教处将双优生名单在全校张榜公示三天,接受全校师生、家长的监督。
五、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全日制班级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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